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有效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 2011〕6 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五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教师〔 2017〕 13 号) 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校地合作,加强实践教学,并使齐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得以切实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实践育人环境,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氛围,努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制定本办法。
一 、“学业导师制”
齐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制”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为教育、服务与管理的对象,由高校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导师”)或中学教师(以 下简称“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和培养人才、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实施全过程协同育人机制。“学业导师制”中的高校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基础知识、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社会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进行指导; 中学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从教技能训练,现场指导师范生课堂教学实践等方面。齐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制”的实施目的在于大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培养符合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二 、导师任职资格
(一) 校内教师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2.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
3. 了解基础教育,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熟知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走向。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 校外导师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2.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乐于参与师范生的培养工作。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学科教研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具有中教一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三 、导师的聘任
校内导师的产生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内部公开聘任;校外导师通过与马 克思主义学院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推荐产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对选拔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示、聘任。具体程序如下:
(一)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须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情况表》,校内导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进行资格审查,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校外导师由各合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与审核确认。
(二)为方便校内外导师的合作交流,共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和见实习工作,拟成立本科生指导教师小组。每组拟定校内导师至少 1 名、校外导师至少 1 名组成。
(三) 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情况表(附件 1) 向学生公布本科生 导师名单及其研究方向、教学专长等,学生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导师选择志愿申请表(附件 2) ,于每年一月份提出申请。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根据学生的志愿选择确定本科生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如出现各指导组被选择次数不均衡现象,由思想政治教育系协调和统筹安排。本科生指导教师小组每组指导每一年级学生不得超过 6 人。
(五) 思想政治教育系将由教研室主任签名确认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师生名单汇总表,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各合作单位批准并存档。
(六)导师聘任原则上实行四年一聘,其间导师不能随意更换学生,学生也不应随意更换导师。确需更换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导师制”工作委员会审定,理由充分方可更换。
四 、导师职责
(一) 校内教师职责
1.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努力把握学科前沿动态,主动适应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引领学生树立现代教育理念。
2.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
3.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培养规格、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和学业规划指导,并为学生考取研究生、考取公务员、考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4.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对学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 、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指导学生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的撰写。
6.重视对学生教师专业技能的训练,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教育实习、专业考察活动,与校外教师合作指导学生进行试教与微格教学。
7.积极与校外教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促进教研成果推广应用。
8.每学期与学生集体交流研讨,与校外教师合作指导学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华文杯”师范院校师范生(政治) 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类比赛。
(二) 校外教师职责
1.熟悉齐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并为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和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服务。
2.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课堂观察(听课),使其能够写出规范的课堂观察报告。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评议,帮助学生掌握评课的一般技能。
3.每学期为学生上示范课,指导学生集体备课,组织学生说课,进行无声上课,课后主持评议,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指导学生备课和进行教学设计,帮助学生完成实习支教任务, 与校内教师合作指导学生进行试教与微格教学,带领所指导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管理水平。
5.指导学生批改作业和进行课外辅导,帮助学生明确作业批改和课外辅导的注意事项。
6.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学生参加本校教研活动,培养学生的教研意识和教研能力。
7.指导学生学习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课件设计与制作,帮助学生开展教学案例探究、课程资源开发。
8.每学期与学生集体交流研讨,与校内教师合作指导学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华文杯”师范院校师范生(政治) 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类比赛。
(三)校内外导师要精诚合作,互动交流,协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教育教学实习工作,锻造其创新教学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能力。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 年 4 月 8 日
附件: 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情况表
二 、马克思主义学院导师选择志愿申请表
附件 1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手机) |
常用电子邮箱 |
毕业学校 |
现学历与学位 |
所学专业 |
研究方向 (校内导师填写) |
教学专长 (校外导师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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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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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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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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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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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号或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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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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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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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向 选 择 志 愿 栏 |
志愿次序 |
志愿选择导师 |
拟录导师签名确认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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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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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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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配 |
□ 是 □ 否 |
其他需要说明 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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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双向选择分两轮进行,本次选择后未被导师招收的学生将由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协调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