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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6-06 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工作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为切实做好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现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是关系毕业论文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好坏的重要环节。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特点,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能够使学生达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的目的,同时也能使少数学生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3.提倡选择适合社会及生产实际的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要逐步提高真题真做题目的比例;

4.选题的分量和难度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论文题目,又能使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与锻炼。

(二)选题方式可以有三种形式:学院确定参考课题,学生选题;学生提出课题,相关指导老师认可;学生与指导老师共同商定课题。

(三)原则上每生一题都要精准分配。对于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确保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课题应具备任务明确要求具体难度适当等特点。

(四)选题结果报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认定,学院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时,需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并得到批准。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

(一)担任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学院在安排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和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的同时,应注重聘请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热心教育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或重点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参加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6110

(三)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指导选题,答辩及有关工作),每指导1个学生,计6个学时,且每个学生有不同选题,若数人选做相同题目,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改题。

(四)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编写具有统一格式的毕业论文任务书,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提前发给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

2.提前做好毕业论文的预做或相关资料准备工作,规划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的时间安排。

3.根据课题对学生应完成的文献检索、外文资料翻译、设计的技术线路,对论文的整体写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4.指导教师既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作实质性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5.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实况,注意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守纪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将其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

6.停课期间,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检查和答疑的次数要求是每周不少于2次。

7.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准确、及时、客观地写出评语,按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评定成绩。

三、毕业论文网络系统的流程及说明

详见齐鲁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快速使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四、毕业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对其进行评阅和审查,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初步确定学生的成绩。

(二)学院按照专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每组由3-五名指导教师组成,由指定的组长全面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全部打印备案)。

(三)学院在答辩前应制定出统一的答辩程序和关于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四)答辩前,指导老师应提前3天将所指导学生的论文交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同时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五)答辩时,学生对毕业论文的报告不得超过五分钟,答辩过程必须指定专人作好详细记录。

(六)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按毕业论文的实际质量,参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给每个学生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评分,各答辩小组评定的优秀毕业论文比例原则上为各小组毕业论文总数的10%,一般不超过15%,学院可以对上述各答辩小组的优秀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七)毕业论文的成绩由学院向学生集中公布。

五、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及参考日程

(一)学院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学生确定选题,填写题目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每学年第一学期1214周)。

(二)学院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明确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

(三)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制定任务书,针对课题提出明确要求。

(四)毕业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学期12周)。

(五)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作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文字的宣讲应包含文献综述、方案论证、进程计划等)。学院检查开题情况(第二学期第24周)。

(六)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期中检查,要求每个学生进行口头汇报、解答问题,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给予警告;对优秀学生给予重点培养。

(七)评阅与答辩工作:学院组织相关教师成立答辩小组,制定答辩计划,按规范要求组织答辩(第二学期第14周左右)。

(八)毕业论文由学院教务处秘书依据规定归档。学院总结毕业论文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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