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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6-06 浏览次数: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科专业发展的根本,又学科专业综合实力的反映。为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定(试行)》(2016 年 3 月),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领导与工作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 教学秘书。其职责是向院领导机构报告,制定本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确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 督查各个工作小组的职责履行情况。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015 年 5 月) 的规定, 分委会成员由本学科专业责任心强 、有 一定学科专业建设经验懂质量管理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包括院党政负责人,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其职责是依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制度与规定以及工作安排,提出本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审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风学风建设以及教学改革 发展规划等,并做出相关决议或提出意见;讨论、审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研究制订本院的教学质量标准;指导、督促、检查本院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任务由学院党政、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执行。负责制订本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对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的监控和自评,对本学院评价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提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教研室负责执行并落实本教研室的质量监控、评价和整改,开展任课教师之间的自评和互评工作,开展评教、评学和评管工作,总结并上报评价结果。

成立学风建设小组与就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就业创业指导、推荐就业岗位和组织校园招聘,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跟踪调查毕业生质量。

二 、教学质量过程管理方案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

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要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管理的主要方面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调整。

培养方案

制定

执行        

调整

责任人

专业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

教学副院长, 专业负责人


依据与标准

1.齐鲁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2016 年 3 月)

2.齐鲁师范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实施意见 (2016 年 3 月)

3.教务处关于制定人才方案的指导意见(含编制规范)

1. 人才培养方案

2. 教务处关于编制开课计划的通知

《齐鲁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异动审批表》

批准

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讨论、审议,修订后报学校批准。

院长、教务处、校领导

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教学大纲质量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经学校、学院审定后,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无教学大纲的,不得向学生开课。在组织教学活动过程中,因社会需求或课程改革确需调整的,以教研室或课程教学团队为单位,集体研讨,经学院、学校审定后执行。未经审核批准的大纲不得启用。

(三)教材质量管理

教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做好教材管理工作,规范教材选用程序。定期组织开展教材选 用认证评价,评价不合格的教材,应当组织教师重新选用教材,调整教材选用计划。

教材

选用

调整

责任人

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


依据与标准

1.《齐鲁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2016 年 3 月)

2. 教学大纲

3. 教材适用性分析


1. 教材调整报告


批准

教研室讨论、审议,专业负责人审核,外国语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批准,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备案

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主讲教师资格管理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齐鲁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条例》,教学副院长在听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负责人意见前提下拟定各课程主讲教师,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审定。

(五)课堂教学质量管理

课堂教学是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要贯彻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校院两级督导员评教制度,主要从课前准备、教学过程、课外作业与辅导、成绩考评等方面实施全程管理。确保教学计划执行良好,教学秩序稳定,各环节按照质量标准执行;确保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实验报告)批改、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规范、认真、高效。

(六) 实践教学质量管理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专业负责人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 2015 年 5 月)、《齐鲁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2016  年 3 月)、《齐鲁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条例》、《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规定》( 2016 年 3 月) 制定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计划,并组织计划的执行和落实;加强实践教学秩序维护及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良好,实践教学秩序稳定。

(七)课程考核管理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专业负责人组织课程负责人根据《齐鲁师范学院课 程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规程》( 2016 年 7 月) 建立理论课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课程负责人有责任根据课程特点进行考核方式方法改革,向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提交改革报告,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坚持试卷管理和考试成绩分析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考试守则》和《齐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院领导、团总支与辅导员负责本学院的学风建设与考风教育,严格考试纪律,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行为,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发现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教务处,快速、严格  处理并张榜公布。

(八)学生学习过程管理

院党政和专业负责人负责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帮助和促进新生完成由中学到 大学学习模式的转变;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学习纪律和 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应届毕业生毕业质量调查活动, 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三 、监控与信息反馈系统

(一)教学督导

学院院长负责本单位督导工作,领导教学督导组对本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领导和同行教师听课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 6 节,通过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教研室组织开展同行 教师听课活动,每位教师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 6 节,教师之间通过相互听课、评课,探索和丰富教学经验, 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学检查

由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学检查包括定期教学检查、随机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通过落实教学检查制度,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及时纠正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定期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前、开学初进行的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教学检查;学期中进行的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和学期末进行的以考试、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核检查。

2. 随机教学检查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以及各类实践教学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3. 专项教学检查是对命题、试卷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教案 、教学档案、实验室建设情况、教学文件制定与执行情况等进行的专门检查。

(四)学生评教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由办公室与团总支辅导员定期组织学生对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进行评价。评价的形式包括学生网上集中评教、学生问卷评教、学生座谈会评教等。

(五)教师评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每学期期中之后组织任课教师对所教班级的学风状况进 行问卷评学,并根据学校反馈的评学统计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六)毕业生跟踪调查

就业工作小组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发放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有计划地走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调查毕业生工作情况,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反映,为教学质量提高与评估提供社会评价依据。

四 、质量评估系统

(一)教师教学工作评估

对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课程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 面的评估,其中,课堂教学评估是重点。通过听课、问卷调查、同行评议、专家评价、学生评教等形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每学年进行一次,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专业评估

专业建设是教学质量的重要载体,专业结构、水平与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评估在各项评估中占主要地位 。根据学校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围绕专业设置规划定位与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等指标,由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本学院的专业自评自建,形成专业自评报告,报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接受学校评估,并根据学校评估反馈结果进行整改。每四年进行一次专业评估,促进教学资源整合 、专业结构优化, 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三)课程评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 》( 2016 年 10 月) 和学校统一安排,由学院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的课程自评自建,形成自评报告,报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接受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课程评估,通过评估推动课程改革,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教材

选用

调整

责任人

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


依据与标准

1.《齐鲁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2016 年 3 月)

2. 教学大纲

3. 教材适用性分析


1. 教材调整报告


批准

教研室讨论、审议,专业负责人审核,外国语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批准,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备案

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学生学习质量评估

建立“知识、能力、素质 ”三位一体的人才质量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地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监控。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指导并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积极推动学风建设,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活动中。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每年进行一次学生学习质量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 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评估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学年对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报学校后接受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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